疫情防控期间,各地明确要求不允许聚集。但是,江苏响水县公安局“顶风”组织公款吃喝,还邀请当地法院、检察院一把手等一起“聚会”饮酒,最终均遭到严肃问责。
4月24日,中共江苏省纪委微信公号“清廉江苏”通报了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其中响水县原副县长、县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沈爱东等人在疫情期间违规公款吃喝问题位列其中。
根据“清廉江苏”通报,2020年2月27日下午4时,响水县公安局协调召开“公检法联席会议”。会后,沈爱东邀请该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祥,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孟庆松及党组成员、县纪委监委第十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汪登波等17人,前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食堂包厢打牌、聚餐并饮酒。
通报称,因为上述问题,2020年3月,沈爱东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一级主任科员;徐祥、孟庆松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汪登波和响水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大队长陆步军,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
同时,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响水县委、县公安局党委、县人民法院党组、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分别被责令作出检查,该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徐莉被诫勉谈话。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注意到,生于1974年4月的沈爱东,历任江苏盐城市公安局宣传教育处处长、政治部副主任、办公室主任,2019年9月,调任响水县公安局局长,之后任命为响水县副县长。
响水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祥,出生于1971年11月,之前曾担任过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2019年1月履新现职。另外,孟庆松于2019年9月26日,被响水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任命为响水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三个多月后的2020年1月6日去代转正,当选为响水县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