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商务部、中宣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共同认定的全国首批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公布,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上海市徐汇区、江苏省无锡市、中国(浙江)影视产业国际合作区、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湖南省长沙市、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四川省自贡市、云南省昆明市、西藏文化旅游创意园区、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中国(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等13家基地榜上有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对外文化贸易高质量发展,2017年,商务部会同中央宣传部、原文化部、原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部门启动了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建设。经地方申报、专家初审、部门复核、公示公告等程序,认定这13个地区(园区)为国家文化出口基地。13家基地在文化贸易发展方面基础扎实、成效显著,既包括行政区域,也包括经济和文化类园区,发展的重点既包括中华传统文化出口,也包括新兴文化领域出口。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文化走出去工作,先后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的意见》等政策文件。文化产品和服务贸易规模不断扩大,成为中华文化走出去的重要方式和提升中华文化软实力的重要途径。但同时,核心文化产品和服务贸易逆差依然存在,文化贸易结构亟待优化,迫切需要规划建设一批以文化出口为导向,具有较强辐射力的功能载体,打造我国文化贸易的竞争新优势。
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建设的宗旨就是创新文化贸易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发挥基地的集聚、引领和辐射作用,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文化企业,形成一批具有较强辐射力的国际文化交易平台,摸索一批适应文化贸易创新发展的模式和经验,带动文化贸易高质量发展,为提升中华文化软实力提供支撑。